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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[15201] 编、审书者为何犯最不应犯的概念性错误(压缩版)?2

作者:hxl268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1-7


编、审书者为何犯最不应犯的概念性错误(压缩版)

——对应变数与对应关系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

黄小宁

通讯:广州市华南师大南区9-303第二信箱  邮编510631


函数是数学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。

当所研究的集合是数集时x的函数”就是x的对应变数。y =f(x)是按照变化(对应)法则 f变化的变数,yx都代表数,但f就不代表数而表示yx之间有对应关系,对应法则也由f代表。变化(对应)法则f与按照f取数变化的变数y不能混为一谈。“函数关系”就是变数y =f(x)变数x之间的互为对应关系:x←→y=f(x)

函数与函数关系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。师生关系中的老师不是一种关系,函数关系中的函数不是一种关系。“变数的变化法则”与“变数”本身有极显著的质的区别。例如函数有变域,而给定的函数关系与函数的变化(对应)法则就不存在变域;函数有极限而函数关系、变化(对应)法则就没有极限

数集D的各元x都须与100x对应”这一对应法则不是函数,变数100x才是函数。x的对应变数y=f(x)函数,而规定其如何对应变化对应变化法则f不是函数。一种对应法则(关系):买卖双方的“n元钱对应y=2n个包子”与法则中的一个变数y=2n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。

然而令人震惊的是竟有不少书本出现最不应该出现的概念性错误。例如:“函数是从自变量的输入值产生出输出值的一种法则或过程。”(COMAP著,申大维等译《数学的原理与实践》,高等教育出版社、德国施普林格出版社,1998.8)《数学分析(上册)》(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,高等教育出版社,2001.6,第3)也将对应法则f误为函数。

又例如:“,那么这个关系f就叫做从xR函数关系,简称为函数,”(姚孟臣大学文科基础数学(第一册)31页,北京大学出版社,1990.3

有数学家说:概念搞错了,脑子会变成一团浆糊。

“函数的近代定义:设AB都是非空数集,fAB是从AB的一个对应法则,那么从AB的映射fAB就叫做函数,记作 y=f(x)。”显然将对应变数与对应关系、对应法则混为一谈了。这会在初学者中造成极大的思想混乱。

在两个非空集之间建立的一个对应关系叫做映射。“设A,B是两个集合,如果按照某个确定的对应法则f,对于集A中的任何一个元素,在集B中都有唯一确定的元素和它对应,那么这样的对应叫做为集A到集B的映射。记作:fAB集是数集时此映射就是函数。”显然是错误的定义。一种对应关系,不是取数的函数。

y轴上的一个动点y=f(x)y表示动点的流动坐标) 按照变化(对应)法则 f变动,但动点的流动坐标y不是不变的变化法则。

 “函数的三要素:定义域A,值域C以及从AC的对应法则f.” “函数”:(y=f(x)的)对应变化法则f的对应变化法则是什么?f定义域、值域又是什么?函数三要素都不具备的f不是函数!

一句话:父母的子女不是其父母,对应变数y(x)的对应变化法则不是y。“父母”反映其有子或女,但子或女不是其父母;y=f(x)反映其有对应变化法则fx←→y=f(x),但fy

X轴的一个动点xy)在y轴上映射(对应)动点是y(x),两点有互为映射(对应)的关系,但xy是表示这种关系的两点在轴上位置的变数,而不是映射(对应)关系本身。例如:y=2x表示:

x=1的映射(对应)数2x=2

x=2的映射(对应)2x=4

x=3的映射(对应)2x=6

…….

映射(对应)数2x=24都不是关系与法则,而是映射(对应)关系中的映射数。2xx的映射(对应)变数。

学数学的人都深有体会:这堂课如被灌迷魂汤,下堂课就更要急陷入迷魂阵了。

电子信箱:hxl268@163.comhxl中的l是英文字母)电联:020-88506843(下午)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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